程云律师亲办案例
打工受伤维权难,助阵终获赔
来源:程云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5-11
浏览量:209

案情简介

2011年1月1,王某某雇佣方某某从事广告牌的安装工作。同年14日,方某某在安装广告牌时,因工作架倒塌,导致方某某从6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,后被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,经住院治疗于2011223日出院,医疗费用由王某某支付。经司法鉴定,方某某此次伤残等级为9级伤残。后方某某多次找王某某要求赔偿,但王某某一直推脱,后来更是对方某某避而不见,连电话也不接。方某某找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程云律师寻求帮助。

承办结果

经了解,王某某系某某信息咨询服务部的业主,方某某从开始工作到受伤时仅上班4天时间,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方某某受伤时也没有报警。而受伤当日的其他工友也不愿为方某某作证。方某某除了手上仅有的病历本、出院证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书外,没有任何证据。本案虽然案情比较简单,但缺乏证据。承办律师经分析认为,虽然本案没有什么证据,但事实上方某某系在为王某某工作时受的伤,王某某应该不至于抵赖,承办律师决定与王某某协商并在协商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。后承办律师多次到王某某经营的信息咨询服务部了解情况后,电话联系王某某商谈赔偿事宜,但王某某总是避而不见。承办律师决定到王某某住处附近堵王某某,经过两天蹲守,终于堵住了王某某,王某某见无法回避,只好跟承办律师商谈赔偿事宜,商谈过程中,王某某一直避重就轻,把责任都推到方某某身上,商谈无果。承办律师将此次双方的谈话进行了录音。之后,承办律师再次找到王某某,将第一次的录音播放给王某某听,并结合事实给王某某讲我国对工伤事故如何赔偿的规定,同时告知王某某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后果。王某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主动跟承办律师商谈赔偿事宜。经过后来几天的多次协商,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,约定由王某某在2012131日之前一次性赔偿方某某98000元,若王某某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的承担10000元违约金。协议签订后不久王某某反悔,并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。承办律师代为提起诉讼,经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由王某某支付方某某98000赔偿款及10000元违约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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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云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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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28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程云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301*********7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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